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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10月17日起 实施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在淄博市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贷款限额基础上上浮20%。

自10月17日起,淄博市住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在淄博市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贷款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

高品质住宅项目名单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对于同时符合多种情形(如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购买装配式住宅、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最高额度取最高限额,不做累加。

来源: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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