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承德市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且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承德市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且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流程:
(一)先还后贷方式
1、线下预审。借款申请人持预审资料到辖区管理部进行预审。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人商转公贷款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商转公贷款资格的,出具《商转公贷款预审意见书》。
2、受理、审批及合同签订。借款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商转公贷款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辖区管理部办理贷款手续。
3、原商贷结清及解除抵押登记。贷款审批通过后,管理部通知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清偿商业银行贷款。借款申请人应当在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30日内完成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逾期未结清原商业贷款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的,视同借款申请人自动放弃办理此次商转公贷款业务。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将商业银行贷款结清证明交到管理部,管理部对原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已解除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核实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借款人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交管理部收押。
5、贷款发放。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开立的一类银行卡账户。
(二)以贷还贷方式
1、线下预审。借款申请人持预审资料到辖区管理部进行预审。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人商转公贷款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商转公贷款资格的,出具《商转公贷款预审意见书》。原商业贷款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预审意见书》后,同意按照“以贷还贷”方式置换公积金贷款的,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2、受理、审批及合同签订。公积金管理部收到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商转公贷款同意书》后,通知借款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商转公贷款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辖区管理部办理贷款手续。
3、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办理。贷款审批通过后,原商业贷款银行接到公积金管理部《商转公贷款审批意见书》后,管理部通知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不动产登记中心认可的顺位抵押相关资料(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为准)。辖区管理部负责将第二顺位抵押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收押。
4、原商贷结清及公积金贷款发放。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原商业贷款银行的放款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公积金贷款发放当日,将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差额部分和公积金贷款资金一并结清原商业贷款。
5、抵押权落实。原商业贷款银行结清贷款后,向公积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和解除抵押登记相关材料,公积金借款人配合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结商业贷款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抵押权顺位相应向前,由第二位升为首位抵押权。
来源: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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