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
1、商转公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参照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受委托银行初审通过后将《云浮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房屋评估价值报告(由受委托银行提供)以及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送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受委托银行未能出具《云浮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的,应明确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2、公积金中心依法依规进行商转公贷款审批。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告知申请人未通过批准原因及补正方式,退还申请资料;
3、商转公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偿还商业贷款的名义划入受委托银行过渡户,用于偿还商转公借款人的商业贷款;
4、商转公贷款发放后能结清商业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尽快办理商业银行抵押权注销手续,并将注销依据提交公积金中心;商转公贷款发放后未能结清商业贷款的,在商转公贷款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后,贷款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结清剩余商业贷款。
来源: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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