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2月1日起,首批可办理“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贷“商转公”业务。不在首批办理的请留意后续公告。
1、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自2023年12月1日起,首批可办理“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贷“商转公”业务。不在首批办理的请留意后续公告。
马鞍山市“商转公”业务按原商贷发放时间有计划分批办理。缴存职工可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将会提前公布 “商转公”计划安排。
2、马鞍山市哪些银行办理的商贷可以申请“商转公”?
原商贷银行系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且支持该业务的都可以。具体有以下15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市农商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县农商行。
3、目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吗?
答:在本市或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是在我市购房并在上述银行办理的商贷,均可以申请办理。
4、“商转公”是否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是。“商转公”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规定,每个职工家庭只可以申请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5、只要符合条件,是否都要选择申请“商转公”?
“商转公”占用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请申请人根据个人和家庭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理规划后选择是否申请。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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