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双版纳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内余额,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自10月20日起,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政策。
1、在西双版纳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内余额,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在西双版纳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做出还贷承诺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内余额,用于偿还个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来源: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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