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起,受理富滇银行西双版纳分行、中国邮储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开展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补充增加前:商转公贷款业务范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的商转公贷款。
补充增加后:商转公贷款业务范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富滇银行西双版纳分行、中国邮储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的商转公贷款。
受理时间
2023年12月1日起,受理富滇银行西双版纳分行、中国邮储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开展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来源: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一篇 唐山:多孩家庭购房贷款额度提高了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相关推荐
- 马鞍山:商转公贷款业务问答
- 自2023年12月1日起,首批可办理“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贷“商转公”业务。不在首批办理的请留意后续公告。
-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贷款 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