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住房商业性贷款且尚未结清原商业贷款,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取得原商贷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贷。
“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住房商业性贷款且尚未结清原商业贷款,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取得原商贷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贷。
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梅州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商业银行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并剩余还款期限一年以上,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如原商贷有累计3期以上逾期记录,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应当是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当前仅存在原商贷抵押 登记,无其他担保、查封、设立居住权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在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商贷才能办理商转纯公贷款、商 转组合贷款,且只限原商贷发放银行办理;
(五)商转公贷款只采用以贷冲贷方式。
来源: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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