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自2023年2月1日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近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调整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的通告。
1、凡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自2023年2月1日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2、凡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自2023年3月1日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3、凡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自2023年5月1日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来源: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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