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2月1日起,三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冲+余额还本金”业务。
自2023年2月1日起,三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冲+余额还本金”业务。
一、申请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指主借款人的配偶、其他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
二、申请条件
职工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一个月,并已签约“逐月冲还贷”业务,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后续每年申请须间隔12个月。
三、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可通过线上渠道(e三明、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或缴存管理部柜面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个月后即可提前部分还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未满一年提前结清,不收违约金。
(三)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按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约定办理。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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