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目前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受委托贷款银行为:工行防城港分行、建行防城港分行、中行防城港分行、农行防城港分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
自2023年2月1日起,防城港市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
目前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受委托贷款银行为:工行防城港分行、建行防城港分行、中行防城港分行、农行防城港分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
缴存人在相应银行办理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办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后续如有新增受委托贷款银行也可办理;
在其他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仍可通过原自筹资金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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