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平顶山市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平顶山市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仍执行原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3、2022年10月1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来源: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