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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即日起,厦门市住公积金中心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

2、符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来源: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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