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80万元。
近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80万元;
2、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留生活费比例,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公积金贷款执行预留生活费比例由工资收入的40%调整为20%,除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以外的其他缴存职工,执行预留生活费比例由工资收入的40%调整为30%;
3、放宽房地产开发项目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准入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楼房主体地上总层数的70%即可办理期房预抵押手续;
4、提高新市民、新青年非保障性住房租房提取限额和频次,中心城区提取额度由每年最高1.5万提高至1.8万元,其他旗县市提取额度由每年最高1万提高至1.2万元,新青年、新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不定期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可按月、按季度、按年提取,最高频次为12次/年;
5、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收益面,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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