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商业贷款时父母或子女等为共同借款人,购房手续中有明确份额标注的,借款人转贷公积金贷款可贷自己所占份额;未明确标注的,平均分配商贷余额,借款人转贷公积金贷款可贷自己所占份额且符合公积金贷款规定。
自2024年1月8日起,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部分贷款政策。
一、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
1、住房商业贷款时父母或子女等为共同借款人,但购房手续为借款人单独所有的,借款人转贷公积金贷款可贷商贷余额,且不超过公积金贷款规定上限。
2、住房商业贷款时父母或子女等为共同借款人,购房手续中有明确份额标注的,借款人转贷公积金贷款可贷自己所占份额;未明确标注的,平均分配商贷余额,借款人转贷公积金贷款可贷自己所占份额且符合公积金贷款规定。
二、调整信用卡使用额度计算方式
1、信用卡已用额度累计3万元以上计为贷款负债额。
2、办理分期业务的信用卡视为负债计入月还款额。
来源: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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