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住房组合贷款或本市公积金住房组合贷款,可向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住房组合贷款或本市公积金住房组合贷款,可向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已签订按年或按月提取协议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网厅办理提取方式互转或终止签约协议。
2、线下办理:缴存职工可携带资料在柜台办理按月提取签约、签约变更、签约终止。
申请资料
1、首次签约资料: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的还需不动产登记证明);住房贷(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申请月上月的还贷明细;2017年10月12日(含)以后在市外购房的,所购房屋地址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证明材料,或提供所购房屋地址为职工工作所在地的单位证明和“五险一金”任一缴存证明;签约人一方的I类银行卡(银行需为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
2、签约变更资料:本人身份证;变更资料。
3、签约终止资料:本人身份证。
来源: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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