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进一步简化“商转公”贷款流程、取消预约审核制度的相关提示。
据悉,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已取消了商转公贷款预约审核制度。
一、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贷款及个人收入的基本要求
1、申请人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且账户为正常状态(例如在10月办理则需连续缴到9月、11月办理需连续缴至10月,以此类推);
2、全国范围内夫妻双方未使用或仅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还清;
3、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且信用良好等(包括双方个人征信报告中所反映的其他借款)。
二、申请人所需材料
①双方征信报告,原件,一个月内有效,1份
②主借款人还款卡,复印件,主借款人身份证正面和还款卡卡号面复印在一张纸上,2份
③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④双方户口簿,复印件,户籍页(首页)、户主页和个人信息页(本人页),2份
⑤婚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或离婚证的主信息页(含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调解书),2份
⑥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整本,2份
⑦完税证明(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全款发票),复印件,整张,2份
⑧收入证明,复印件,收入证明印章需与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一致,一个月内有效,1份
⑨一年内收入银行流水,原件,月收入5000元以下可不提供,1份
⑩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近六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或申请人手机现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申请以统一“电子码”代替此两项纸质证明),原件,1份
备注:
1、以上所有复印件在办理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
2、如申请人原商贷购买的为二手房,另需提供备案后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对于相关材料复印的建议,按照贷款档案管理要求,需将相关复印件存档,中心业务大厅二楼免费提供复印,因近期办理较为集中,建议申请人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以减少等待时间。
三、对于“先还后贷”申请人的建议
对于采用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的申请人,建议先将相关材料带到中心审核,在确定符合办理条件后,再结清原商业贷款,以避免出现商贷已提前结清但因条件不符合而无法办理的情况。
来源: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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