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指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将其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指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将其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 借款申请人向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并核定贷款资格,计算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月还款额。
(二) 借款申请人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需要以下资料:
1、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原件(结清后,3个月内有效);
2、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和近一年还款明细(原件);
3、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原件);
4、其他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的资料。
(三) 市公积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并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 审批通过后,借款申请人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 市公积金中心对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贷款申请,按规定发放至借款人预留银行账户内。
来源: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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