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指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将其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指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将其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可在公积金服务窗口现场打印);
3、申请人收款账户及还款账户;
4、申请人为异地缴存人员的,需要异地贷款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流水;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书;
6、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和近一年还款明细(原件),若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不显示房屋总价款和首付款金额的,还需要购房合同和发票;
7、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原件(结清后,3个月内有效);
8、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原件);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来源: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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