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购买个人自住住房申请公贷额度不足时,可同时向中心委托发放公贷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据悉,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业务。
符合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购买个人自住住房申请公贷额度不足时,可同时向中心委托发放公贷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行、建行、工行、农行4家银行签订了组合贷款合作协议,实现“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业务在各区县的全覆盖。
组合贷适用范围:贷款所购房屋须同时满足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商业银行的项目准入、楼盘备案等贷款要求,对分别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商业银行备案的楼盘,缴存职工可有关持资料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贷款申请:
申请人自贷款额度确认30日内,持组合贷额度预审表原件和其他贷款资料向管理部及合作银行分别申请贷款;
购买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的,额度预审后需先申请商贷,商贷审批通过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再申请公贷。
还款方式:借款人可自由组合两笔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来源: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相关推荐
-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 6月7日起实施
-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蜀道英才计划”的三十八条措施〉的通知》(广委办〔2022〕24号),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各类人才在广元安居立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法律法规 公积金贷款 贷款 房 0
- 宜春:2023年度结息期间暂停对外办理业务
- 2023年6月30日(周五)全天,直属中心及各县市办事处暂停对外受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线上渠道(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赣服通、手机APP)相关服务同步关闭。
- 贷款资讯 房 0
- 鹰潭:2023年年度结息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 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17:00起,暂停中心业务大厅(柜台)、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赣服通、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服务渠道的公积金提取、异地转移接续、公积金贷款发放、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等业务,所暂停业务将于7月1日(星期六)9:00起恢复。
- 贷款资讯 公积金贷款 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