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自2023年6月7日起实施。
近日,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自2023年6月7日起实施。
一、优秀人才贷款优惠政策
1、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优秀人才,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和缴存余额挂钩、不按照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在符合贷款条件下,可按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70万元、双职工90万元申请、审批。
2、不受住房套数限制。优秀人才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查询公积金缴存地及户籍地的房源信息,不再核实其夫妻名下的住房套数,以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依据,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贷款余额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3、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优秀人才可自愿根据还款方式、还款金额申请延长贷款年限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4、享受又提又贷政策。优秀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后,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优秀人才认定范围
优秀人才包括: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市级领军人才、其他优秀人才。
三、优秀人才缴存基数及缴存时间
1、优秀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到我市缴存基数上限的,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可按缴存基数上限缴交。
2、优秀人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然在职且未领取退休养老金的,缴存期限可延长至实际解除劳动关系或办理退休手续为止。
四、放宽优秀人才购房及租房提取条件
1、优秀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付款),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三年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
2、优秀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 个月,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金税票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不受租房提取上限限制。
来源: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相关推荐
-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 6月7日起实施
-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蜀道英才计划”的三十八条措施〉的通知》(广委办〔2022〕24号),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各类人才在广元安居立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法律法规 公积金贷款 贷款 房 0
- 宜春:2023年度结息期间暂停对外办理业务
- 2023年6月30日(周五)全天,直属中心及各县市办事处暂停对外受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线上渠道(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赣服通、手机APP)相关服务同步关闭。
- 贷款资讯 房 0
- 鹰潭:2023年年度结息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 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17:00起,暂停中心业务大厅(柜台)、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赣服通、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服务渠道的公积金提取、异地转移接续、公积金贷款发放、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等业务,所暂停业务将于7月1日(星期六)9:00起恢复。
- 贷款资讯 公积金贷款 房 0
- 合肥:因年度结转需停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 6月27日起暂停办理所有柜面公积金业务,6月26日17:00关闭网上办理通道。7月1日8:00恢复线上业务,7月3日恢复柜面业务办理。
- 贷款资讯 公积金贷款 贷款 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