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指已在信阳市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悉,信阳在全市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商转公”贷款指已在信阳市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对象
在信阳市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符合我中心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
2、贷款条件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需住房商业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符合信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预审通过后签订《信阳市“商转公”贷款准予告知书》,借款人结清商贷本息后两个月内,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2)借款人及配偶近三年内信用记录中存在逾期记录,个人累计逾期超过六次,或单笔连续逾期超过三期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3)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有第三套住房(含)以上者,不得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4)不动产权证书上的宗地图超出建筑红线的或无图落宗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5)已办理组合贷款的,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3、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商转公”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贷款期限:按信阳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且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已还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