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构建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新支点,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共享公平发展,助力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缴存
第九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网上缴存为主、柜面缴存为辅,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热线等渠道提供咨询。
第十条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存人”),应当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约定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每个缴存人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一条 单位在职职工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 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可结合自身实际,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按月等额缴存、按月自主缴存、灵活自由缴存三种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中,自主选择一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三种方式的具体缴存限额由公积金中心适时提出意见报管委会审定发布。
第十三条 缴存人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章 提取
第十四条 缴存人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满12个月,可参照本市单位在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体情形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租赁自住住房的;
(六)其他情形。
符合销户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同时注销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五条 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按第十四条规定提取本人全部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视为退出自愿缴存,缴存协议自动终止,公积金中心应当同时注销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上一篇 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管理办法
下一篇>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梧州:2022年8月-10月个贷率相关数据
- 据悉,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3个月的个贷率相关数据如下。
-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 贷款 房 0
- 芜湖:截至11月末 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9.07%
- 截至11月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9.07%,较上月末下降0.94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10.75个百分点。
- 贷款利率 房 0
- 七台河: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 缴存职工在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 贷款资讯 个人贷款 贷款 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