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结清,在黔东南州内购房地无住房,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自2024年4月1日起,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结清,在黔东南州内购房地无住房,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结清,在黔东南州内购房地有住房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不支持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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