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仅有两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执行武汉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自7月11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有条件地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武汉地区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仅有两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执行武汉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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