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以支付首付款为由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的首付款金额,提取额与贷款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总价。
据悉,5月1日起,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又提又贷”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以支付首付款为由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的首付款金额,提取额与贷款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总价。
办理条件:
(1)申请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时已支付首付款;
(2)申请人需满足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且以该套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时,需同时提交提取申请和贷款申请,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办理首付款提取业务。
额度限制: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的首付款金额,提取额与贷款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总价。
来源: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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