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可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将会提前公布“商转公”计划安排。
自2023年12月1日起,马鞍山市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可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将会提前公布 “商转公”计划安排。
“商转公”业务按原商贷发放时间有计划分批办理:
自2023年12月1日起,可办理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贷“商转公”业务。
自2024年1月22日起,可办理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贷“商转公”业务。
自2024年2月27日起,可办理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贷“商转公”业务。
自2024年4月11日起,可办理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贷“商转公”业务。
哪些银行办理的商贷可以申请“商转公”?
原商贷银行系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且支持该业务的都可以。具体有以下15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市农商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县农商行。
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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