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余额的一种信贷方式。
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余额的一种信贷方式。
办理流程
(一)采用“先还再贷”模式,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结清的30天内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原商业贷款未结清的,贷款申请人在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核通过的,结清原商业贷款后30天内,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
2、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审批人员按照要求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3、抵押办理:经公积金中心审批确认后,贷款申请人按照要求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中心领取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贷款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采用“带押直转”模式,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银行同意后出具《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联系函》,银行网点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
2、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审批人员按照要求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3、签订协议:完成审批后,公积金中心、原商业贷款银行、贷款申请人三方签订《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带押直转协议》(附件2)。
4、抵押办理:公积金中心、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公积金中心领取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5、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至《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带押直转协议》约定的银行账户。原商贷银行按要求,采用封闭式操作将公积金贷款抵冲原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全部转为公积金贷款,当公积金放款金额略多于商业贷款结清余额时(申请至放款间隔时间差异款项),原商贷银行在抵冲商业贷款后将多余部分金额转入贷款申请人还贷银行卡内,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当公积金放款金额少于商业贷款结清余额时,由原商贷银行通知贷款申请人补足差额后完成商业贷款结清手续。
来源: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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