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无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2、无住房但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有一套住房,并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有一套住房,并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非同一套住房。
符合下列情况的,经分中心认定后,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1、选择货币补偿的棚改项目被拆迁的住房,提供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合同和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等;
2、集体土地上修建的住房(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除外),提供农村房屋的产权权属证书和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等。
来源: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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