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借款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借款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一)变更原抵押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与配偶之间变更的除外);
(二)对原抵押房屋设定其他抵押或居住权,原商业贷款银行不是唯一抵押权人,仍有其他抵押权未解除的;
(三)原抵押房屋被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
(四)其他影响抵押权实现的行为。
来源: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一篇 赣州: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两种办理方式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