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与缴存公积金所在地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服务协议》,选择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
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消息,自2023年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与缴存公积金所在地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服务协议》,选择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减轻缴存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压力。
办理时,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线上途径申请、核对、确认签约相关信息,“零材料”完成按月提取还款签约,也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原件,前往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在材料提供方面,缴存职工需要提供身份、婚姻证明材料。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的,还须同时提供借款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委托扣款账户流水(显示上月扣款记录)或还款计划,管理中心需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核实的,须主借款人现场签署征信查询授权书。
此外,缴存职工线下办理时,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查询的贷款信息和贷款委托扣款账户流水,存在不完整、不准确、有异议,影响业务审核和数据确认的,缴存职工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
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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