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相关政策,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相应由96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据悉,自2023年8月25日起,天津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1、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根据天津市相关政策,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相应由96万元提高至120万元;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申请贷款时的最低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由1年调整为6个月。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与本市缴存职工实行相同的贷款政策。
4、取消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期限相同的规定,便于职工申请组合贷款。
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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