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4月26日起,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序受理省直缴存职工的商转公申请业务,缴存人可申请办理原商业贷款全部或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自2023年4月26日起,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序受理省直缴存职工的商转公申请业务,缴存人可申请办理原商业贷款全部或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凡符合商转公申请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自2023年4月26日起可通过024-23496892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关于商转公业务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办理方式、办理要件、办理流程等更多内容,请详见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栏目。
来源: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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