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公积金业务窗口预审贷款资格、预确定可贷款额度→商贷借款人到商业住房贷款经办银行结清商贷,并注销抵押→申请人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商转公”贷款→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至借款人银行账户。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先预审,再结清,再放贷”模式开展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办理流程
公积金业务窗口预审贷款资格、预确定可贷款额度→商贷借款人到商业住房贷款经办银行结清商贷,并注销抵押→申请人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商转公”贷款→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至借款人银行账户。
二、办理材料
(一)“商转公”贷款资格、贷款额度预审需提供
1、身份证;
2、婚姻证明(未婚的在公积金业务窗口填写未婚声明);
3、户口簿;
4、人行征信报告(有效期为2个月。吉安市民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办证中心设有征信报告打印机,凭身份证、刷脸自助打印);
5、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6、商贷借款合同;
7、该笔住房贷款最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也称为还款对账单,凭身份证到商贷经办网点打印,内容应包含贷款余额、累计还款金额等);
8、夫妻双方近12个月的工资流水(手机银行或个税APP)。
(二)结清商贷、注销抵押需提供
借款人(抵押人)本人凭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原件办理,根据商贷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提供其他资料。
(三)办理“商转公”贷款需提供
在第(一)项“商转公”贷款资格、贷款额度预审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提供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凭证(商贷银行业务系统打印凭证)、《预审告知单》、还贷银行卡(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提供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的I类账户)。
(四)办理抵押登记需提供
“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房屋不动产权证上“权利人”记载的所有人共同到场办理,提供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到公积金业务窗口领取借款合同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
温馨提示:
1、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在60日之内提前结清商贷,逾期重新申请。
2、提前结清商贷后,申请人应在30日之内办理“商转公”贷款,超过30天的不予受理。
来源: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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