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2023年2月22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据悉,自2023年2月22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调整前:通过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在宜昌区域内不动产部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综合认定的房屋套数。
调整后:通过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在宜昌区域内不动产部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住房套数(不含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公积金贷款记录综合认定的房屋套数。
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中心不再将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宜昌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上的住房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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