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在2014年6月1日前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且每次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含)的,当前在上饶市只有一套住房且已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不受限还清期满六个月),可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
日前,上饶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关于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申请使用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后如下:
1、缴存人在2014年6月1日前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且每次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含)的,当前在上饶市只有一套住房且已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不受限还清期满六个月),可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
2、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现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3、夫妻双方均为我市公积金缴存人。
来源: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