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向厦门市唐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亿元(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月,年利率为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委托贷款的概述及进展
经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同意向厦门市唐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唐翎贸易”)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亿元(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月,年利率为12%)。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56和2022-059)。
近日,经双方协商,厦门唐翎贸易于2022年12月12日向公司提前偿还上述委托贷款的本金余额4000万元,相应利息同时结清。至此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完结。
二、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2.8亿元,余额为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2%,逾期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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