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给公司,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65%执行。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甲方):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人(乙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受托人(丙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借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
5、借款期限:12个月,即自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27日。经乙方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甲方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6、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65%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7、付息方式:委托贷款的利息自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首次付息日为委托贷款发放后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利随本清。
8、委托贷款手续费: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9、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鉴于国机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财务公司为国机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本次接受国机集团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6.3.18(二)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国机集团委托贷款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批准公司2022年度融资事项,并授权总经理决定具体方案。根据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同意接受本次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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