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再就业小额贷款介绍: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根据中发[2002]12号和赣发[2002]13号文件精神,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
下岗再就业小额贷款介绍: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根据中发[2002]12号和赣发[2002]13号文件精神,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对于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再就业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
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根据《办法》规定,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上一篇 下岗职工创业贷款介绍
下一篇> 再就业小额贷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