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萍乡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萍乡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2、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申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贷款的,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标准。
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来源: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