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西宁市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西宁市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对于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2、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已签订借款合同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已办理完成抵押登记的需另行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合同》。
3、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来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