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9月30日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宝鸡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9月30日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宝鸡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1、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此次法定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作变动。
2、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不需申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3、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4、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来源: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