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枣庄为他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假证明的,如何处理?
在枣庄为他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假证明的,如何处理?
(1)为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假证明的,提请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追回提取贷款款项本息,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职工为他人编造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将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相关推荐
- 影响乌鲁木齐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的因素有哪些?
- 影响乌鲁木齐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的因素有哪些?
- 公积金贷款知识 公积金贷款 0
- 乌鲁木齐个人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标准如何规定?
- 乌鲁木齐个人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标准如何规定?
- 公积金贷款知识 公积金贷款 贷款 0
- 承办临夏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几家?
- 承办临夏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几家?
- 公积金贷款知识 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 0
- 在武威市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 在武威市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知识 公积金贷款 贷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