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商贷所购住房在沧州市主城区(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的,需通过“沧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在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分中心(沧州市政务中心)办理;商贷所购住房在各县(市、区)的,可以直接在所属管理部(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缴存人商贷所购住房在沧州市主城区(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的,需通过“沧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在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分中心(沧州市政务中心)办理;商贷所购住房在各县(市、区)的,可以直接在所属管理部(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申请人办理“商转公”贷款可自行选择“先还后贷”、“以贷还贷”两种方式之一。
“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
(一)“先还后贷”流程
1、申请人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管理部(分中心)预受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
2、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后,凭原商业银行贷款结清证明及明细,办理“商转公”审批、签约、抵押办理等相关手续。
3、市公积金中心在确认抵押手续落实后,发放贷款资金至与申请人约定的第三方银行账户,用以偿还自筹资金。
(二)“以贷还贷”流程
1、申请人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管理部(分中心)预受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
2、申请人凭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直转同意书》,办理“商转公”审批、签约、顺位抵押等相关手续。
3、市公积金中心在确认抵押生效后,发放贷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的账户;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以自筹资金同步将差额部分结清,并办理商业贷款结清/销户手续、抵押登记撤销手续。
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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