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2、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对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签订借款合同,放款日为2024年5月1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对5月18日(不含)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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