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悉,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申请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1)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材料;
(2) 受委托银行进行贷前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过贷款业务系统上报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将贷款资料转交担保落实人员办理担保手续;
(5)贷款担保落实后,受委托银行应在贷款业务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
(6)公积金中心确定符合放款条件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
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审批过程中停缴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应中止其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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