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业务,是指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在顺位抵押权落实后,用公积金贷款直接为借款人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业务。
据悉,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恢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商转公”贷款业务,是指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在顺位抵押权落实后,用公积金贷款直接为借款人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业务。
“商转公”业务适用范围:“商转公”业务支持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商转公”业务办理额度: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符合《长治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的基础上,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申请人可将住房商业贷款的本金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职工申请“商转公”,除应当符合《长治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申请人为原住房商业贷款贷款人或者配偶,且申请人为原住房商业贷款抵押人;
3、申请人住房商业贷款所抵押房屋可正常办理第二顺位抵押;
4、申请人住房商业贷款所属银行同意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并签订《关于同意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函》;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及以上。
“商转公”业务申请资料:申请人(含配偶及共同借款人)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明、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个人征信报告;
4、商贷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5、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6、商业银行出具的《关于同意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函》;
7、其他相关资料。
来源: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一篇 南充:商转公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相关推荐
- 南充:商转公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 商转公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向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公积金贷款。
-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贷款 房 0
- 南充:商转公贷款有几种办理方式
- 南充市商转公贷款包括“先还后贷”和“以贷还贷”两种办理方式。
-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贷款 房 0
- 金华:调整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
- 自2024年3月11日起,金华市本级、婺城管理部、金东管理部取消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间限制。
- 商业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