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审批备案→申请人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审批人员在系统内完成个贷初审、复核、终审→初审人员打印《曲靖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借款人和售房人办理房屋过户→系统内完成“抵押物信息修改”→签订《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取得抵押权利证明→在系统内完成“抵押物入库”→发放贷款。
自2024年3月1日起,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再交易住房贷款业务流程。
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审批备案→申请人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审批人员在系统内完成个贷初审、复核、终审→初审人员打印《曲靖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借款人和售房人办理房屋过户→系统内完成“抵押物信息修改”→签订《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取得抵押权利证明→在系统内完成“抵押物入库”→发放贷款。
1、《审批表》打印流程后置,显示的审批结果经借、贷双方确认后唯一有效且不能更改。个贷初审、复核、终审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完成审核后,形成最终审批意见,由初审柜员打印出具给借款申请人和售房人,审批结果30天内有效。
2、系统内录入信息及相关档案管理。
(1)个贷初审“购房情况”信息。“购房房款总额”录入合同交易金额,“发证日期”、“房屋证书号码”录入原不动产权证的相关信息。若申请贷款时,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可录入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信息。
(2)“抵质押物情况”信息。“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等信息应录入过户前不动产权利证书相应内容,待产权过户后,再做抵押物信息修改;若申请贷款时,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可录入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信息。
(3)增加相关材料扫描、归档。个贷初审环节,应将《存量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手工备案的,需扫描全部)、过户前或过户后不动产权证进行扫描,并纳入纸质档案管理;
3、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增加“抵押物信息修改”环节。
(1)贷款开户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人员凭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完成抵押物信息修改。
(2)个贷初审登录系统“个贷业务”→“抵押物信息修改”,输入个贷审批号后,系统自动显示已录入的原不动产权利证书登记的信息,初审人员应依据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对产权人姓名、证件号码、单位名称、电话、产权证号等信息进行变更后,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后再进行贷款开户,打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合同-特别条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应将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进行扫描,纳入纸质档案管理。
来源: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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