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据悉,自2024年1月10日起,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月9日。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调整最长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
来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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