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购买湖北省内自住住房,以孝感市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为准,其中申请贷款的所购房屋须计入住房套数。
自2024年1月1日起,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1、借款申请人购买湖北省内自住住房,以孝感市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为准,其中申请贷款的所购房屋须计入住房套数;
2、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有其他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不再计入住房套数。
来源: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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