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1月1日起,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贷款额度可再上浮20%。
自2023年11月1日起,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贷款额度可再上浮20%。
2、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参照房金委〔2023〕7号文件规定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执行,其中属多子女家庭的,贷款额度可再上浮10%。
房金委〔2023〕7号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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